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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人主張證據之組合可證明系爭專利申請專利範圍不具進步性...

日期: 2015-08-11

參加人主張證據之組合可證明系爭專利申請專利範圍不具進步性,實已包含該習知技術在內,並已先行對於一般現有編織袋與系爭專利編織袋進行比對分析,進而以系爭專利改良部分作為與證據組合比對進步性之基礎,是參加人已敘明系爭專利先前技術為習知技術之理由,被告遂據此作成審定,並無不合~宏景智權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提供参考(業道酬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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