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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未得商標權人即原告同意,明知系爭商標為他人著名之註冊...

日期: 2015-06-05

被告未得商標權人即原告同意,明知系爭商標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,而以該著名商標中之「中華航空」、「華航」文字作為自己團體名稱,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及減損該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,依商標法第70條第2 款規定,視為侵害商標權~宏景智權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提供参考(業道酬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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